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資訊網_計畫申辦_計畫簡介



105年9月2日核定

106年9月14日修正

107年8月20日修正

108年8月22日修正

 

【人生啟航i飛翔】
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隊競賽計畫

 

壹、活動目的:

一、配合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,遴選傑出之青年海外志工服務團隊,履行世界公民責任,以做為青年參與海外志願服務之標竿。

二、展現多元創意服務內涵,達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(SDGs),擴散青年海外志工分享與學習效果。

貳、主辦機關:教育部

参、參賽條件:

一、本年於海外從事志願服務活動,且同一服務計畫未獲教育部各司署其他活動獎勵金者,均可報名參賽。

二、團隊成員為18歲至35歲之青年,每隊人數須為3人(含)以上,且團隊中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至少應占半數以上。

肆、競賽類別:分為卓越組(參加本競賽曾獲金獎之團隊)與一般組。

伍、評選作業:

一、由教育部青年發展署(以下簡稱青年署)邀集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,進行初選書面審查及決選作業。

二、評選:分初選(資格審查及書面審查)及決選(現場簡報及詢答)二階段進行。

(一)初選:

  1. 青年署依應備文件辦理資格審查,參賽團體資格及應備文件不符,不予受理。
  2. 由評選委員依評分項目進行書面審查,並得召開共識會議,擇優評選至多25隊進入決選為原則。
  3. 同一學校或組織以報名3隊為限,且進入決選隊數以2隊為原則。

(二)決選:

  1. 各入選團隊進行現場簡報8分鐘及詢答5分鐘(採統問統答方式,評選委員詢問2分鐘,團隊答復3分鐘),由評選委員依評分項目分別評分,經決選共識會議,卓越組通過審查之團隊獲得卓越獎,一般組則決定獲得爐火純「金」獎、「銀」得喝采獎及非「銅」小可獎之得獎團隊名單。
  2. 各團隊參加人數最多以10人為限,且名單須與團隊成員一覽表相符,如有違反將取消團隊參賽資格。

三、評分項目:

(一) 初選:

  1. 服務主題規劃及執行成效與影響性(含符合受服務單位之需求、青年運用所學專長投入服務、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之服務成效)(40%)。
  2. 服務特色及資源結合運用(如:跨領域合作)(40%)。
  3. 團隊分工及運作(20%)。

(二) 決選:

  1. 服務企劃之完整性、創意以及執行成果(含服務成效評估方式、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服務成效、服務內容對自我學習或當地的效益)(40%)。
  2. 團隊運作及未來規劃建議(40%)。
  3. 簡報及詢答完整度(20%)。

陸、獎勵方式:

一、卓越組:卓越獎數隊,各頒發獎金新臺幣(以下同)10萬元、獎章(座)1只及所有團員獎狀1張。

二、一般組:

(一)爐火純「金」獎:2隊各頒發獎金新臺幣10萬元、獎座1只及所有團員獎狀1張。

(二) 「銀」得喝采獎: 3隊各頒發獎金7萬元、獎座1只及所有團員獎狀1張。

(三)非「銅」小可獎:數隊,得獎團隊頒發獎金5萬元、獎座1只及所有  團員獎狀1張。

三、其他獎勵:

以上各獎項得獎團隊隨團指導之老師或督導(係指實際指導並陪同團隊出國服務者),頒給感謝狀1張;倘實際陪同出國之老師或督導不只1名,得依實際情況填報(青年署將依團隊所填之計畫附件資料,作為頒發感謝狀之依據,故各附件名單請務必填寫一致)。

四、以上各獎項,擇優錄取並得從缺。

柒、得獎團隊公布及表揚:

一、入圍決選名單及得獎名單公布在教育部青年署官網( https://www.yda.gov.tw/ )及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網站( https://yopc.yda.gov.tw )。

二、表揚大會當天公布得獎名次並予表揚。

捌、報名資訊:

一、報名時間:108年9月1日起至108年10月7日止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若截止日為星期日、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,以該日之次日為期間之末日;若為星期六者,則以其次星期一為期間末日)。

二、報名方式:透過依法設立之國內非營利組織或大專校院發函申請為原則。

(一) 採線上併同書面方式報名,先至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網站( https://yopc.yda.gov.tw )填妥報名表件並列印後,併同相關文件,於報名截止日期內函送青年署,應備文件如下(1式2份,請依序排列):

  1. 封面(附件1)。
  2. 報名表(附件2)。
  3. 服務內容摘要表及服務紀實(附件3)。
  4. 團隊成員一覽表(附件4)。
  5. 影音紀錄(約3分鐘)。
  6. 其它可顯現團隊服務活動成果資料,如媒體報導等。
  7. 為符合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相關規定,請參賽團隊之團隊成員、聯絡人及隨團指導老師(或督導)均須簽署「團隊資料提供同意書」1份(附件5),授權青年署推動相關業務之使用。
  8. 為確保團隊參賽資料未侵害他人著作權,且未以同一服務計畫獲得教育部各司署的獎勵金,請報名團隊隊長、隨團指導老師或督導其中1人簽署「參賽資料切結書」1份(附件6)。
  9. 參賽團隊所送之參賽資料,應符合報名之參賽條件,其它不屬於本年資料不必提供,亦不列入計分。

(二) 應備文件一律使用本計畫附件之格式,不得自行變更格式,格式如下:直式橫書、字體14字元、行距固定行高21pt、頁碼置中、不得超過25頁(含附件),以雙面列印及左側裝訂成冊。參賽資料不全、格式不符,或頁數超過25頁者,不具參賽資格。

(三) 收件地址: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「教育部青年發展署【人生啟航i飛翔】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隊競賽工作小組」收,以掛號方式郵寄。

玖、作業期程:各階段作業期程如下:

(一)報名截止日期:108年10月7日。

(二)入圍決選名單公布:108年10月下旬。

(三)決選現場簡報及詢答:108年11月初(暫定2日或3日,實際日期另行公告)。

(四)得獎名單公布:108年11月中旬。

(五)表揚大會:108年12月7日。

拾、備註:

一、每一團隊以報名一組為限,具有參加卓越組資格之團隊,不得報名參加一般組,如經發現,由主辦機關逕予調整競賽組別。

二、出席決選及表揚大會團隊得補助往返交通費,各團隊補助以10人為限,並覈實撥付,其補助額度如下:

(一) 自外縣市(臺北市及新北市以外)出發者,每人最高依臺鐵自強號車資計算,惟臺北市及新北市不予補助。

(二) 外島地區出發者,每人最高以機票計算。

三、本計畫如有修正或變更,即時公告在教育部青年署官網 ( https://yopc.yda.gov.tw )。

四、競賽獎金將依得獎團隊所簽立競賽獎金分配同意書(附件7)之分配金額,分別匯入團隊成員所提供之帳戶。得獎團隊所獲獎項之獎金,主辦機關依據「所得稅法」第88條、第89條及「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」第2條之規定扣取10%之稅款後,再發予各得獎人,若應扣繳稅額未超過2,000元者免扣繳,所得將併入得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申報,餘依所得稅法等相關規定辦理。請得獎團隊逕自協調獎金分配處理事宜,指派1人或多人作為獎金領取及所得稅扣繳代表,主辦機關不涉入得獎者獎金分配處理事宜。

五、得獎團隊得獲青年署補助參加海外志工服務相關國際會議。

六、主辦機關保有調整期程、獎金額度、隊數或從缺之權力,如有未盡事宜,得於相關網站公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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